五台县人民法院
突发安全事件防范处置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办院、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明确职责”的方针,为保障法院安全及干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做好突发安全事件防范处置和应急救援、处理和善后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安全事件的防范措施和预警机制
(一)安全事件的防范措施
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本院设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和应急分队,应急分队由法警大队和保安队组成。组长:李保哲
副组长:李向忠
成员由法警大队和保安队及网络安全员李志强组成。领导组加强对安全事件防范的组织领导和教育训练,进一步完善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细化专项应急预案中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级别标准;值班干警和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院应急处置领导组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对突发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配备专职监测人员(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完善监测网络等途径,收集在本院范围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在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各环节中,快速向有关领导报告事件动态信息。
1、属于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同时做好前期处置和基础工作。
2、属于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5分钟内报告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同时做好前期处置和基础工作。
3、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件或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必须立即报告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并在半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同时做好前期处置和基础工作。
(二)预警机制
按照突发安全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安全预警分为一般(I级)、较重(II级)、严重(III级)、特别严重(IV级)四级预警。
1、蓝色预警(I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值班信息组按照防范措施1进行处置,并根据指令发出相应预警。
2、黄色预警(II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值班信息组按照防范措施2进行处置,并根据指令发出相应预警。
3、橙色预警(I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值班信息组按照防范措施3进行处置,并且根据指令发出相应预警。
4、红色预警(IV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值班信息组按照防范措施3进行处置,并且根据指令发出相应预警。
三、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值班信息组及信息员要有计划地开展隐患调查和信息收集;利用技术、人工等多种监测手段,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安全事件发生的各种因素;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监测结果、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必要时有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四、突发安全事件内部分级及具体应急处理措施
(一)突发安全事件的内部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安全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I级)、较大(II级)、重大(III级)、特别重大(IV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安全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个别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本单位人员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2、较大突发安全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但只需要相关部门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3、重大突发安全事件是指事态十分复杂,对辖区内的公私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县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乡(镇)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县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需要县维稳组办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具体应急处理措施
安全事件发生后,值班信息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办公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办公室应立即确定指挥员并开展工作,各小组应根据指挥员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现场预备组应迅速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事件的严重程度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报告现场指挥员,根据指令向相关单位报告判断结果。
1、判断为一般突发安全事件的,由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2、判断为较大级别突发安全事件的,由应急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县维稳组办,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开展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适时调动相关应急行动组。参与处置工作的行动组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工作。
3、判断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安全事件的,报院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办公室批准后,及时上报县维稳组办。同时调动各应急行动组开展前期处置和基础工作。
4、因突发安全事件滋衍其它事件发生,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发展形势,需由多个单位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的,院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办公室及时上报县维稳组办。由县维稳组办视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报告报警、现场指挥、调度控制程序规范
(一)抗法事件的应急预案
1、事件种类。
(1)暴力抗法,发生袭击法院工作人员、打砸警车、破坏审判设施等事件;
(2)围攻办公楼、审判法庭等;
(3)劫持犯人或罪犯脱逃、自残、自杀;
(4)以报复方式伤害法官及工作人员,围攻、殴打、非法拘禁执行人员;
(5)旁听人员在庭审期间闹事行凶;
2、处置方法
(1)信息值班组应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发出相应的预警信号。
(2)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挥相关行动组迅速开展工作。
(3)后勤保障组迅速组织保障车辆到位,组织相关物资、经费的调运和保障。
(4)现场处置组根据领导指示和任务要求携带武器、弹药、警械具等迅速到达集结地域赶赴事发地点,按职责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5)现场信息组及时将现场动态信息以电话或文字形式报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并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在处置困难的情况下,现场信息组及时将情况报告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请求中院或公安、武警增援。
(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1、突发性事件的种类。
(1)审判、办公场所、法庭发现爆炸装置或发生爆炸;
(2)信息局域网、广域网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网站被黑客入侵破坏;
(3)档案、密码、信息数据遗失或调整和涉密文件泄密;
(4)办公、审判场所、法庭发生人为纵火事件;
2、处置方法:
审判、办公场所、法庭发现爆炸装置或发生爆炸:
(1)当判明发现爆炸装置或发生爆炸时,信息值班组迅速向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发出相应预警。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请求专业技术人员处置,进行立案侦查。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指导各行动组迅速开展工作。
(3)现场处置组迅速进行人员疏散,组织现场法警将爆炸装置移至安全地带或对爆炸现场进行保护。
(4)现场信息组及时将相关情况向指挥员报告。
(5)后勤保障组迅速拔打“120”,并组织好伤员的自救和互救。
信息局域网、广域网数据丢失、系统瘫痪、网站被黑客入侵破坏:
(1) 数据丢失:知情者迅速报告,及时进行数据恢复,监测入侵攻击地址,追究入侵者的责任。
(2) 系统瘫痪:知情者迅速报告,及时查清瘫痪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技术补救。
(3) 黑客入侵:知情者迅速报告,及时更改“用户名”和“密码”。
(4)出现以上3种情况,要及时报告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并制定改进意见和解决方案,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办公、审判场所、法庭发生火灾事件的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时,值班干警现场马上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110),报告内容为:“xx地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xxxx”。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安全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人员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3、组织实施:
(1)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消防水带等。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如系电力系统引发的火灾,应当先切断电源,而后组织扑救。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电性物质灭火。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四)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
1、事故种类:
发生重大车辆事故或人员伤亡。
2、处置方法: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
(1)立即向院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当地“122”报警;
(2)院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指挥相关行动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人员救护、现场保护和疏导交通。
(3)办公室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五)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1、灾害种类:
(1)发生六级以上地震;
(2)发生七级以上大风;
(3)发生暴雨并导致办公、审判场所灌水。
2、处置方法:
发生六级以上地震:
(1)信号规定:哨音急促声;
(2)发出信号:信号员(值班法警)发出一级预警信号,通知全体干警撤离;
(3)打开通道:
(4)人员疏散:各庭室负责人迅速组织所有人员有秩序地疏散。
(5)组织处置:在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各庭室负责人组织所属人员按照指定位置迅速集结。
发生七级以上大风:
(1)接到相关单位的预警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相关行动组发布预警信息,通告临时应急避难注意事项;
(2)安排购置基本生活用品及避难用具;
(3)设置避难应急场所。
发生暴雨并导致办公、审判场所灌水:
(1)接到相关单位的预警信息后,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指挥相关行动组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水、防雷措施;
(2)通知各庭室做好防水、防雷相关工作的落实;
(3)通知各庭室相关网管人员将网络设备提前关闭,并切断电源等;
(4)各庭室相关人员做好排水准备。
(六)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发现干警腹痛腹泻、呕吐等可疑症状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分管院长。
2、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事故处理工作。
(2)领导小组负责协助医生护理患病干警,中毒干警病情较重、人数较多时,应立即就近分送医院抢救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急救中心支援。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4)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做好干警思想工作,稳定干警情绪;负责家属的疏导工作。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需品的供应。
(7)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善后处理
(1)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公布事故的处置经过、结论等相关事宜。
(2)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的食物中毒源,可采取煮沸15分钟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液等消毒。
(3)事故调查清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当事人,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