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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20 09:35:04 打印 字号: | |

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3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4

一、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收支决算总表

    二、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决算表

    三、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决

算表(一)

六、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5、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3

 

 

 

 

 

 

 

 

 

 

 

 

 



 

 

五台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五台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五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案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要本院执行的案件和上级法院指令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本院机关的法官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及工勤人员;协助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本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七)、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八)、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十)、承办其他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本院本级内设12个职能部门和4个基层法庭:分别是政治处、执行局、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技术中心、豆村法庭、东冶法庭、沟南法庭、五台山法庭。

人员情况:本院2018年编制人数6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7人。在编干警实有人数5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干警实有人数52人(不含试用期人员3人)。聘用制书记员15人,聘用临时工人7人。另有人民陪审员1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我部门2018年未做三公预算,故无三公预算经费预算数,我部门三公预算支出均用转移支付支付,所以决算数中写明了转移支付用作公务用车运行费的花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1585.74万元,支总计1407.3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739.57万元,增加94%,支出总计增加130.45万元,增加10.5%。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2017年为县级财政预算且17年以前收入结转较多,2018年增加了人员经费、书记员、项目等预算金额等。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和书记员项目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8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72万元,占比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304.02万元,占比19%。(其他收入为县级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0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24万元,占比81%;项目支出271.14万元,占比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81.72万元、支出总计1107.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5.55万增加51.5%原因是17年之前财政收入结转较多导致17年财政拨款收入较少。支总计减少169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18年有县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9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有县级财政收入补充。其中,人员经费717.68万元,占比65%,日常公用经费119.01万元,占比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未做三公预算,三公支出全部由转移支付支出,2018年我部门共公务用车共支出23.3万元,该款项全部为转移支付支出,未涉及三公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五台县人民法院详细决算见附件

https://img.chinacourt.org/up/uploadfile/2019/09/09/3F812342896CDC26E6C3E55A836369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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