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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出席全国法院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强调

把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作者:院办  发布时间:2020-07-31 16:40:37 打印 字号: | |


图为全国法院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现场。孙若丰 摄


  7月31日上午,全国法院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把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为我国企业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强劲动力,对于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当前,要贯彻落实党中央新要求,适应企业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突出重点、创新举措,努力把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作为各级法院“一把手”工程,推动形成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格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使司法保障举措更接地气,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要坚决依法惩处侵害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管理。要建立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推进关口前移,使冤错案件发现更早、纠正更快。要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商事司法保护,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以案释法,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使尊重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陶凯元、裴显鼎、贺小荣出席会议。北京、辽宁、吉林、浙江、河南、广东、重庆、甘肃高院介绍工作经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各巡回法庭、各高级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在各视频分会场参会。(记者 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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